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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为保障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关于做好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学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一、招生方式

2024年全区专升本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以自治区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专业对照表请查看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三、报考条件及考试组织实施

报考条件:报考依据《通知》要求执行。报名流程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

考试科目与组织实施:专升本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命题、制卷、评卷、发布考试说明。相关考试严格按照《通知》组织实施。

成绩公布与查询:考试结束后,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评卷,汇总公共课及专业课成绩,按程序公布专升本考试成绩及查询方式。

四、学制

本科学制为4年的专业,专升本学制为两年。

五、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专升本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专升本录取工作实行网上录取。

(一)统一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公共课与专业课总成绩,在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同一专业考生中录取最低分出现平行分,按专业基础课、公共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在招生范围内择优录取。

(二)获奖免试考生。学校按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国家级金、银、铜奖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赛项、同一等级获奖考生个人奖优先于团队奖录取,同为团队奖以获奖名单中个人排名优先顺序录取。

体检标准: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公示: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公示被录取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六、学费

学校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如遇收费标准变化,按新标准执行。

七、其他

(一)已被录取的获奖免试考生、统一考试考生如在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录取及入学资格。

(二)其它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0472-5951605、5953346

监督电话:0472-5953696

网址:https://www.imust.edu.cn(学校主页)

      https://zhaosheng.imust.edu.cn(本科招生网)

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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